先聲明我是Google的愛用者
但我也不排斥Apple,只是相較之下沒有那麼愛
當然認識我的都知道我沒有政治立場
是藍是綠與我無關,只要我不會餓肚子、有工作這樣就好


Google這次槓上台北市政府真的很硬
堅決不讓步
我想被罰一百萬對Google來說只是小錢而已
不痛也不癢


就現有報導看來
感覺像是市政府在為消費者爭取權利
這點不可否認
但是憑著一個過時的法規來規範實在很不適當
消保法第19條規定非實體店面購買的商品可以在七天內退貨
看起來是很保護消費者沒錯
避免消費者買到不適用、誤買的商品
那軟體、音樂、電子書呢?
有些網購會將軟體設定特別的條款
EX:包裝拆封、使用過...等
你要安裝、閱讀、使用前是否思考清楚了
而且規定的七天,並不是所謂的試用期吧
是讓你檢視商品是否有異常而存在的吧
在最初的規定是三天,之後才改為七天的
很多人提到改為七天會有很多問題產生
有人會說國外可退為何台灣不行
這就像之前在吵的議題
為何重機不可以上高速公路
為何機車不可以上高架橋、快速道路
只能說"國情不同"
很多規定在國外適用,在國內卻不一定
台灣人的天性阿


這次Google的做法很多人覺得不妥
為什麼就這樣把付費平台關掉
之前有買過軟體的現在卻不能重新安裝及更新
我倒是覺得還好
市府都說不提供付費軟體有七天鑑賞期違法了
在協調完畢前先關閉有何錯誤?
繼續開著平台不就擺明著我就是不甩你的規定不是嗎?
所以關閉平台等待協調結果有錯嗎?
Google做法是不夠完善
沒有顧慮原先購買軟體的人的權利
只是要在這麼短的時間內做出反應
我的選擇也是暫停服務
是對是錯,是好是壞,每個人都有不同的看法。
不要說我沒有買過Android Market的軟體
我也是有刷過的
現在卻不能更新,不能再買新軟體
我也很無奈,但也只能靜觀事情的落幕

update: 目前購買過的軟體可從web版的android market下載



如果這次的事件可以促使法令的修改也是好事一件
無法跟上潮流的過時法令早該修改了
按照現行的規定
我買電子書,我七天內看完就辦理退貨。
那還有誰想出電子書?
我買軟體,只因為我這次短時間內急用,我用完再退也行阿
雖然Android Market每項商品只能退貨一次
但是我可以重複申請帳號阿...
不要說會不會有人這樣用
我敢保證 一定會有
這就是人心
口口聲聲說要維護智慧財產權
但是卻用間接的方是在破壞他
開發越來越不賺錢
應該是說越來越難賺錢


一定要來抱怨一下
在台灣的IT人員真的很可憐
要馬兒跑,又要馬兒不吃草
業主要付給員工月薪22k的薪水我沒意見
但是不要奢望會有多高的產出
有人會說現在工作很好找
對阿,很好找
23k責任制,加班是常態,你做不做?
這種莫名其妙的條件要徵人?
RD真的很難幹
剛入門沒經驗的薪水低,
認真工作表現求加薪,加到哪去了?
加是會加,多久加一次,一次加多少?
台灣的產業就是如此


回歸主題
Google周四會派人來台協調
我想局面也不會有太大轉變
我倒希望Google繼續硬下去
我不能理解的是
為什麼不提供付費軟體的販售就算是綁架消費者?
誰可以解釋一下
話說 Android Market又回歸到最初了
只剩下Freeware
要使用付費軟體就要靠別的方法了= =+


看了很多討論串覺得奇怪
為什麼會把這次的事件跟之前DELL跟APPLE的標錯價拿出來比較
這是完全不同的事情吧
不是嗎?
還是說只要是跟消保法有關係的案件都可以拿出來談?
很多人覺得Google不重視台灣
在商言商,台灣不過就是個小市場罷了


不過很多參與討論的人都很瞎
沒用過Android Market的人
反Android的人
反google的人
挺iPhone的人
反政府的人
討論串的大樓幾乎都是這些人蓋起來的
整個看完的感覺是
幹 我浪費時間了




我還是覺得Google你要硬下去
如果付費機制真的要退出台灣
你就好走吧。
我還有老方法可以用...


在台灣很多人事物都很無奈吧
只要選舉將近
就會有很多的新聞出現
在我看來不過就是要來爭取選票的
摸著良心說
有幾個人真的是為了人民而打拼的?


可以做的事情還有很多
為什麼不做了
最基本的鋪路都可以鋪成這樣
我真的很無言OT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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